广东惠州华侨农场3837户危房2015年前完成改造
近日,十一届32次(广东省)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惠州市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其中提到,2015年前将完成杨村华侨柑桔场和潼湖华侨农场总共3837户危房的改造工作,建成一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居住安全、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新城镇(区)、新农村安居房。
改造资金市财政每户补助5000元
记者从惠州市外事侨务局了解到,惠州从2012年至2015年,对杨村华侨柑桔场3226户、潼湖华侨农场611户危房(包括华侨农场非归难侨危房户和新增归难侨危房户)实施危房改造,其中,2012年启动实施700户危房改造,年底前完成350户。
本次华侨农场危房改造资金按照“个人筹措为主,农场、政府各出一点”的办法筹措,中央和省合计按每户15000元,市财政每户补助5000元,县(区)按不低于辖区内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另外,市、县(区)两级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其中市级负担1000元、县(区)负担1000元,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由华侨农场统筹安排,不直接下拨各危房户。
加固维修与调整分配住房相结合
《方案》提到,各华侨农场要在充分尊重华侨农场职工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结合华侨农场体制改革后的总体建设规划,按先急后缓、先易后难、逐村(队)逐户改造的原则,统一设计、配套建设,分类开展华侨农场危房改造。
危房改造采取加固维修住房与调整分配住房相结合的方式,对经所在县(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主体结构尚好、可采用加固维修措施进行改造的住房,在加固维修的基础上改造为居住安全、卫厨设施配套的安居房。对原住户主动退出的改造房,可调整配售给无能力购买新房或出资建房的困难职工群众居住。
在华侨农场危房改造中,参照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明确房屋产权,按规定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除收取房屋土地、产权证书工本费外,其余各项费用给予减免优惠。(罗锐 黄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