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组织侨法学习 强调为侨服务放首位
2013年07月03日 14:00 来源:江门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7月2日))下午,(广东省江门)市长庞国梅主持召开市政府十四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听取2013年上半年我(江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据悉,该法1991年颁布,是中国实施的第一部有关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法典,主要内容包括保护归侨侨眷政治上的权益、经济财产权益、教育和就业的权益、境外联络和申请出境的权益等。该法实施20多年来,我(江门)市认真贯彻落实侨务政策,在护侨益、解侨困、凝侨心、聚侨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指出,我(江门)市是中国第一侨乡,学习侨法对于江门具有更加重要和特殊的意义。会议强调,要把为侨服务摆在侨务工作的首位。一是加强侨法的学习和宣传,强化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利益的意识;二是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为侨服务的合力。侨务部门要把为侨服务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要形成为侨服务的长效机制,其它各部门要通力合作,配合侨务部门解决好一些涉侨的具体问题和工作。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各类侨社、侨团的作用,合力把为侨服务这项工作做好;三是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目前,当务之急就是要解决好海宴、合成、大槐三个华侨农场的改革发展问题。各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帮扶、推动侨场改革发展。(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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