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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千个案例看腐败

腐败犯罪是对国家公职人员滥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渎职舞弊、淫乐挥霍等犯罪的统称。针对严重的腐败犯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斌及同仁近几年来一直注意收集在全国曾产生较大影响的腐败案件共计一千多件,并仔细研究其动向、形成原因,从而提出如何防范的结论。

腐败犯罪的最新动向

与80年代比较,90年代的腐败犯罪有很多新变化,也有一些新的动向:

如今的腐败犯罪,犯罪分子的职务级别越来越高。据统计,从1993年起,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年递增9%左右,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官员年递增12%左右。90年代共有3万多名县级以上官员、两千多名地厅级以上的官员、90馀名省部级以上的高官因腐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全国检察机关1990年至1998年共受理各类腐败案件110馀万件,立案50多万件,涉案犯罪分子达60馀万人。其中,厅局级、省部级干部腐败犯罪的发案率明显增高。(见附表)

典型案例统计表

犯罪人 职务 判决

阎建宏 贵州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 死刑

张德元 湖南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 死刑

陈铭 北京电子动力公司总经理 死刑

郭子文 中国煤炭销售公司总经理 死刑

林国悌 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局长 死刑

李连维 甘肃省机械工业厅厅长 15年

谢鹤亭 广东天龙集团董事长 死刑

黄伟如 湖北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 15年

戴天敏 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 死刑

刘宜清 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 15年

金鉴明 贵州对外经协办公室主任 无期徒刑

郭政民 贵州省公安厅厅长 死缓

??建辉 陕西省民政厅厅长 9年

康辉 人事部工资福利司司长 10年

胡建学 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 死缓

陈同庆 广东湛江市委书记 死缓

曾锦城 河南省周囗地区行署专员 15年

朱胜文 哈尔浜市副县长市长 无期徒刑

欧阳德 广东省人大副主任 15年

铁英 北京市人大副主任 15年

黄纪诚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 10年

韩福才 青海省人大副主任 8年

李效时 国家科委副主任 20年

陈希同 北京市委书记 16年

除上述表列,还有洛阳市委书记武振国、北京市延庆县委书记刘金生,邢台地区行署专员李明珠、厦门市副市长陈植汉、河北保定地委书记姜殿武,湖南省财政厅厅长瞿宝元,甘肃省公安厅厅长贺明保,吉林省委副秘书长张新民,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善有、海南省人大副主任韦泽芳、辛业江,广东省人大副主任于飞,铁道部??部长张辛泰等。

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几十万元的案件已屡见不鲜,上百万的案件频频发生,几百万、几千万的案件也时见披露。如: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高森祥受贿人民币63万元、港币148万元;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局长洪永森受贿港币243万元、人民币127万元;深圳市工程谘询公司处长王建业受贿、侵吞公款人民币1300万元;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挪用公款1亿元人民币、2500万美元;西安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长青贪污、挪用公款6000万元等。

在这千馀例腐败案件中,有一大批干部是临近离退休时走上犯罪道路的,俗称「59岁现象」。这些人多数有光荣的历史,但在即将退下来的时候,因「付出太多,得到太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心理作祟,终使自己身败名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周华孚,正是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贪污22万元、索贿受贿11万元、挪用公款5900万元,公司在深圳、珠海、厦门有十几个房地产项目,他将每一个项目交一个女人负责,双方单线联系、欲火来了,就电话召应。他在与某妓女一夜风流後被录音,此女借机对其敲诈50万元。周华孚大言不惭道:「一个婊子,我最多拿20万!」从此,周华孚20万元嫖一妓传为「美」谈。

在近年来贪污受贿案件中,有不少当权者是被枕边风吹腐败的;有一些则是夫妻沆瀣一气,索贿受贿。

江西鹰潭市副市长魏时中原来很廉洁,为躲避送礼,他甚至逢年过节都躲在亲戚家。但其妻侯永娥则不然,她对丈夫的拒贿非常不满,甚至说:「你怕什麽,别人都这样搞,不搞是傻瓜,有事我来担,与你没关系!」在侯的一再煽动下,夫妻双双共同犯罪,结果案发後魏时中被判刑15年,其妻被判刑4年。

青海人大副主任韩福才,续娶了一位小他22岁的妻子马玉龙,老夫少妻,韩对马是百依百顺。一篇报道这样记述他们受贿的情形:「对於外财,他不敢收的,她敢;他不便收的,她方便。」结果韩、马同时判刑。

山东浜州市市长杨永新的妻子孟丽娟对送礼行贿者是来者不拒,甚至旁敲侧击,当面索要。结果杨被判刑8年,孟丽娟也落得个判3缓3的下场。

山东日照市委书记王树文收受贿赂4.9万元,并与其妻徐峰丽谋取非法所得18万元。其妻还走私日产摩托350辆,总价200馀万元。案发後,王竭力包庇,最後夫妻双双进监入狱,王被判刑9年,徐被判刑4年。

90年代腐败案件中另一个突出的现象是窝案串案增多,一挖一窝,一牵一串,令人瞠目结舌,有时甚至难以置信。

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受贿一案引出副书记、副市长、公安局长等多人的腐败;哈尔浜国贸城总经理张庭浦贪污带出67人被刑事立案等。此外还有广西玉林市委书记李乘龙贪污案,直接牵出玉林地区的三任地委书记及一大批官员。

最近审判的海南东方市市委书记戚火贵腐败案、广西合浦县「腐败一条街」案和张家囗市西区法院院长程贵卿等法官受贿案也是令人震惊的特大窝案串案。

从近年来的腐败案件来看,不少腐败分子其贪财之欲,其敛财之快,简直是红了眼、发了疯、豁上命!

辽宁东方证券公司综合业务部原经理黄振江携款於1995年6月潜逃哈尔浜,两年时间与其情妇淫乐挥霍250馀万元;其间他包了一个小姐,一周就出手7万元;他还将200万元埋在哈尔浜市河堤旁,不知被何人挖走,竟不敢报案。

海囗振东城市信用社会计吴乾福在8个月内吞没公款720万元。一次他携带贪污的59万现金乘车,钱被抢、人被打,但他不敢报案。他是舞厅常客,莸女走马灯似地换,送情妇礼品出手就是5万元。聚赌出手就是10万20万元。他还用200万元一次购买4辆豪华轿车,组成车队与哥儿们兜风。

首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北方,1993年6月至1994年4月10个月内受贿982万港币。他在香港、北京、珠海有6套豪宅,其中香港的一套价值2800万港币。他一人拥有奔驰、宝马等5辆豪华轿车。在海外,他泡「选美小姐」,一掷万金,令洋人富豪瞠目结舌。

江苏省靖江市市长王新民是个什麽钱都敢收、什麽赌都敢下、什麽女人都敢搞的「五毒市长」。他作为市长,全无廉耻之心,不仅奸淫嫖娼,还竟然和二男二女一起同室淫乱。

广西隆安县公安局长陆世长是个十足的恶霸、流氓、淫棍。他不仅索贿受贿,而且借手中的权力多次强奸民女。他敢在大庭广众面前,奸淫幼儿教师,还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强奸年仅5岁的幼女。对素不相识的女青年,他敢当众上前抓住,开囗就说「叫我搞一次」!

深圳市沙井信用社主任邓宝驹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伙同他人挪用侵吞公款2.37亿元人民币。1998年春节前一天,他在香港赌马一次就输了300万元港币,他有4个情妇,仅在第四个情妇身上就花费1840万元人民币之巨!

刘斌教授告诉记者,通过近年来发生和处理的腐败案件不难看出,在政法队伍中存在着严重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腐败现象。司法腐败的严峻形势迫使政法机关不得不於1998年初春展开声势浩大的教育整顿、惩治司法腐败的专项治理活动,并启动以审判与检务公开为内容的「阳光工程」。

腐败犯罪为什麽越来越多

对於腐败现象,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阶层极为重视,早在20年前,陈云就将这个问题提高到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高度,邓小平、江泽民也多次这样讲。但是为什麽腐败犯罪现象从根本上得不到扼制,仍在恣肆蔓延呢?

追根寻底,是手中有权。没有权力,这些人想腐败也腐败不了,想堕落也难以堕落下去。刘斌教授指出,过去我们反腐败,多是就个人或主观方面寻找原因,但实际上腐败是附着在权力上的咒语,哪里有权力,哪里就会有腐败。他甚至认为,在当今社会环境里,就是反腐败的积极分子上台、手握重权後,也有可能蜕变为腐败分子。因此,当人们在谴责腐败分子个人如何如何时,同时应当在更深的层次探究腐败犯罪形成的社会原因。刘斌教授及其同事研究总结其原因归纳为:

权力失去制约必然腐败。安徽省蚌埠卷烟厂原厂长李邦福受贿案就是典型一例。李邦福在被捕前既是厂长又是厂党委书记,同时他还是蚌埠烟草专卖局局长兼党委书记,省烟草公司蚌埠分公司经理兼书记。老百姓非常形象地说,这是「三块牌子一个门,六顶帽子一个人」。李邦福六权集於一身,权力根本不存在受制约的问题,不腐败才怪呢!

现行的监督机制存在严重缺陷。一个是监督种类不少,实际效用不大。从表面上看,人大监督、党内监督(纪委)、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还有法律监督等等,门类不可谓少。但这些监督有多少能到位,有多少真正起作用,贪官污吏自然清楚,百姓心中也非常明了。人大的监督往往是原则监督,对具体问题缺乏同步性和一贯性。纪委或监察、审计机关是党政机关的职能部门,监督下级尚可,监督同级勉强,监督上级就难於实际操作了。再说,纪、监部门的监督又是在问题出现後的事後监督,因而其监督就具有滞後性和手段上的不完全性。至於民主党派、群众以及舆论监督,也只能通过有权监督的机关行使监督权才能达到目的,因而缺乏相应的强制性。二是监督机关人、财、物的调配权隶属於地方政府,因而监督机关对其上司及同级的有些部门负责人无法超然行使监督权,因而往往形成这样一种情形,没事时不能监督,有事时监督不了,出事後最多只能惩罚行为者个人,而对其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则无法挽回。

对腐败犯罪打击不力。腐败分子不同於其他犯罪分子,他们既有权、又有钱、还有势。因此,司法部门在打击腐败犯罪的实际操作中,较之打击其他犯罪行为难度要大。

现行的分配制度显失公平。同是一市之长,此地市长呕心沥血,昼夜操劳,使当地发生巨大变化;彼地市长得过且过、养尊处优,辖区多年面貌依旧;但他们在个人工资收入上没多少区别。同是国营企业的一厂之长,前任庸庸碌碌,致使工厂负债累累、人心涣散,但他的工资奖金照领不误,後任锐意改革使工厂扭亏为盈,跃为利税大户,但後任的工资奖金却不比前任多。上述情形在中国太普遍了。至於公务人员与外企人员或个体户相比,其收入差距就更大了。一个省级干部的月收入可能不如一个职高毕业的小女孩。收入的多少与学历、职位、工龄、能力、技术水平、社会地位不协调,不成比例,这已经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是一个制度问题。刘斌教授说在他所接触到的一千馀件贪污受贿案例中,有80%的犯罪分子谈到是在这种「不平衡」心态的驱使下走上犯罪之路的。

治理腐败有招数

刘斌教授从90年代千馀例腐败案件和古今中外的史实中得出这样一条结论:只要有权力存在就有产生腐败的可能;权力越集中,腐败就可能越严重;权力不受制约必然腐败;任何社会、任何制度要防范腐败,就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舍此再无其他良策。

舆论监督现在有时也到不了位,对於一些腐败现象现在仍存在采访难、发稿难的情形。因此,在尊重事实、客观、不泄密的前提下,刘斌教授强烈希??中国的新闻工作者要敢摸老虎屁股,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一旦发现线索,就要穷追不舍,同时要从法律制度上保障新闻记者的采访权,也就是:新闻在反腐败领域无禁区!此外,还应加大审计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民众监督的力度,逐步形成一种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手段的权力制约机制。

刘斌认为,权力淡化对於反腐败有着长远的、重大的意义。要树立这样一个理念,即如果他的「官」没有当好,我们有权罢免他!防范腐败,除了权力重组、制约、淡化外,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真正做到不管腐败分子是何人、任何职、有何背景,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决不以党纪代国法,决不以行政处罚代刑罚,决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刑法对腐败分子有巨大的威慑力,使规章制度对腐败分子有极强的约束力,逐步形成一种使当权者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必腐败的社会局面。

(摘自《法律与生活》1999年第18期 凌云志文)(附:图3、4)

最近更新日期:1999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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