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消法实施 进一步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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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市民在南京举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上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投诉。当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据悉,“新消法”进一步充实细化了消费者权益,网络购物可7天无理由退货。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规定了缺陷产品召回、耐用消费品举证责任倒置、网络经营者连带责任等;对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从“退一赔一”提高至“退一赔三”,并首次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中新社发 泱波 摄
发布时间:2014-03-15 20:15:21 【编辑:李美多】
中国新消法实施 进一步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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